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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0標準與我國現行環境標準有何關系?
我國現行環境標準最核心的是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前者是環境質量目標值,后者則是對工業企業污染排放的限制指標。應當說這兩類標準限制著我國排污企業的排污行為。
ISO14001不是排放污染物的限制指標,而是環境管理體系的規范化標準,其中包含管理要素標準化和運行規范化,因此它不以規定定量化指標來約束組織的行為。但是ISO14001中最主要的要素(如:環境方針、環境因素、環境目標和指標、法律、法規要求及運行控制及監測)都要符合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標準,特別是對尚未達標的企業來說,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首要目的就是促使組織完善各項管理措施使組織盡快達標。
對已運行的環境管理體系做認證時,首先應分析其環境因素,而分析環境因素及其影響時必須首先以現行標準為尺度來衡量是否構成環境因素,是否有環境影響,影響有多大,這些均不能脫離我國現行的國家與地方環境標準。
另外,環境因素及其影響的分析評估,監測、檢查都必須執行國家統一的監測方法標準和其它各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