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童車
a)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兒童乘騎玩耍的童車類產品,包括:
b)兒童自行車(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圍內)
c)兒童三輪車
d)兒童推車
e)嬰兒學步車
f)玩具自行車(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
g)電動童車
h)其它玩具車輛
2 電玩具
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種玩耍功能需要使用額定電壓小于或等于24V的玩具產品,包括電動玩具、視頻玩具、聲光玩具。
3 塑膠玩具
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主體由塑膠制成的,非預定承載兒童體重的非電玩具產品,包括靜態塑膠玩具和機動塑膠玩具。不包括充氣玩具、口動玩具、類似文具玩具、水上玩具等。
4 金屬玩具
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玩具主體由金屬材料制成的,非預定承載兒童體重的非電玩具產品,包括靜態金屬玩具和機動金屬玩具。不包括:類似文具玩具、口動玩具等。
5 彈射玩具類產品
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通過可貯存和釋放能量的彈射機構發射彈射物的蓄能彈射玩具和由兒童給予的能量發射彈射物的非蓄能彈射玩具的玩具產品。不包括投石器、彈弓、帶有金屬尖頭的飛鏢或標槍、氣壓和氣動汽槍和汽手槍、弓弦的最大松弛長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裝置。
6 娃娃玩具類產品
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的、至少頭部和四肢由非紡織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帶有服裝或身體由軟性材料填充的非電的人物娃娃玩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