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公司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8年第94號公告《關于部分進口醫療器械市場準入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的《關于部分醫療器械產品檢測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06年第70號),方便企業,共享資源,在確保醫療器械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的前提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8種進口醫療器械市場準入的部分審查環節進行合并,進而實現8種進口醫療器械一次檢測、一次現場質量體系考核、一次收費?,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業應在《8種進口醫療器械檢測機構目錄》(見附件)中選擇相應檢測機構進行產品檢測。
二、檢測機構根據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標準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對相關產品進行全項檢測,并出具全項檢測報告。
三、檢測機構應當切實按照一次檢測、一次收費的要求開展檢測工作,不得重復檢測、重復收費。
四、強制性產品認證所出具的工廠檢查報告作為醫療器械注冊申請所需提交的生產質量體系考核報告。工廠檢查報告應當包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質量體系管理和臨床試驗資料真實性核查的有關要求。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