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公司


國家認監委2009年第28號公告《關于執行GB17743-2007標準有關要求的公告》
GB17743-2007《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已發布,并將于2009年11月1日實施。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依據《關于標準修訂時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認科聯[2005]1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熒光燈交流電子鎮流器產品和裝有電子控制裝置的燈具產品強制性認證執行GB17743-2007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申請人可按照GB17743-2007(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或者GB17743-1999(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09年11月1日起,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
二、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2010年11月1日前,完成新版標準證書轉換工作;鑒于新版標準與舊版標準相比,要求更為嚴格,如:增加了“30~300MHz輻射電磁騷擾限值”,細化了“控制端子騷擾電壓限值”等,持證人申請新版標準證書轉換時,應按照新版標準要求進行全項目樣品檢測;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11年1月31日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三、為了簡化程序、方便企業,本著申請人自愿的原則,GB17743-2007標準換版申請可與GB7000.1-2007標準換版申請合并進行。
四、對于2009年11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五、為確保證書轉換工作順利進行,認證機構應根據上述要求制定執行新版標準的具體實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將有關要求及時通知舊標準證書持有人,敦促其盡快提交換證申請和進行送樣檢測,以使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證書轉換。
六、認證機構應按季度將證書轉換情況(包括換證率、存在問題等)報送我委認證監管部,以便及時掌握證書轉換工作進展情況。
七、各相關指定實驗室應在2009年7月1日前向我委認證監管部上報依據新版標準檢測能力情況,以及獲得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認可的情況。
二○○九年五月五日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申請人可按照GB17743-2007(以下簡稱新版標準)或者GB17743-1999(以下簡稱舊版標準)申請認證;自2009年11月1日起,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
二、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于2010年11月1日前,完成新版標準證書轉換工作;鑒于新版標準與舊版標準相比,要求更為嚴格,如:增加了“30~300MHz輻射電磁騷擾限值”,細化了“控制端子騷擾電壓限值”等,持證人申請新版標準證書轉換時,應按照新版標準要求進行全項目樣品檢測;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11年1月31日仍未完成證書轉換工作的,認證機構應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三、為了簡化程序、方便企業,本著申請人自愿的原則,GB17743-2007標準換版申請可與GB7000.1-2007標準換版申請合并進行。
四、對于2009年11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已經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五、為確保證書轉換工作順利進行,認證機構應根據上述要求制定執行新版標準的具體實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將有關要求及時通知舊標準證書持有人,敦促其盡快提交換證申請和進行送樣檢測,以使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證書轉換。
六、認證機構應按季度將證書轉換情況(包括換證率、存在問題等)報送我委認證監管部,以便及時掌握證書轉換工作進展情況。
七、各相關指定實驗室應在2009年7月1日前向我委認證監管部上報依據新版標準檢測能力情況,以及獲得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認可的情況。
二○○九年五月五日